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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金融机构巧取豪夺无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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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06: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个新闻反复播放,虽然表面上是关于银行、关于24年定期存款无法兑现的巨大落差,可是反复看了一天的报道,也没看到谁来承担责任,只是用偷换概念的方式解释了二十二万怎么变成了8400,可这解释背后还有太多的疑问没有追问,金融机构这样明目张胆的欺诈,就没人能管吗?
  疑问一:银行宣传单的法律地位与房地产宣传单一样吗?
  为了达到业绩目标没底线的炒作、忽悠、玩弄概念和数字游戏……这不是一个行业的问题,而是各个行业的通病,像我这个年龄的人大概都记得以前曾经热议过房地产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那些年的地产广告被大肆报道之后,不仅得到法律界一致声讨,后来也的确有有关部门认定,“开发商应履行广告宣传单上注明的义务”,从那以后,地产界的广告宣传单就“规矩”多了,买家也都学聪明了,买房子都留着当日收到的广告,收房时若有不符,是可以凭着这个证据告上法庭的。
  但是今天,我们看着储户拿着白纸黑字的宣传单,可是银行却理直气壮的声称:“是国家降了利息”这究竟是何道理?一句“国家从来就没有过24年的定期储蓄,这是三年定期储蓄的组合”就能解释清楚银行的巧取豪夺和金融机构的毫无信用可言的问题吗?
  如果国家从来就没有24年的定期储蓄,银行为何可以违规大肆售卖“24年定期储蓄”?
  如果是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擅自对3年定期储蓄做了有利于银行的组合,而且是八倍的组合,那么作为专业机构的银行不来承担这八倍的风险,而要既不知情又没有专业知识的储户来承担这本不该属于储户的风险?
  这个问题还可以再退一步来探讨,假设的确如银行解释的国家没有24年定期之说,最多只有8年定期,那么我还想问,储户的那所谓“24年”定期为什么不是3个8年的组合,偏偏是对储户最不利的8个3年?因为按照8个三年来计算,仅前8年的超过10%的高息,就足以让银行多付出成千上万的真金白银,所以,在逃避问题、避重就轻上,银行充分的展现了其“专业性”和精于计算的一面,在同一道计算题面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最不利于储户的算法。
  当然,这个算法也不合法。因为当时的存款单和宣传单白字黑字的就是银行和储户间的合同,合同上写明的利息是10%就得按百分之十来计算,容不得银行信口开河把责任推给“国家降息”!
  作为一个专业机构,为什么我们的银行可以只顾眼前业绩,而完全没有对未来经济走向的预判?当银行做出这种大失水准的预判时,为什么又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承担风险,并可以由此毫发无伤呢?
  作为一个专业机构,面对白纸黑字的合同,银行为什么能够用如此不合逻辑又不合法的解释轻轻松松的就打发走了它“尊贵”的储户呢?
  疑问二:只有“24年定期储蓄”在这样巧取豪夺吗?
  如果只是“24年定期储蓄”如果只是少数储户“享受”了当年的这个天方夜谭般的“全家乐”储蓄,那么从理论上来讲,银行没有必要置商业诚信、品牌价值这样的大问题而不顾,居然公然撕毁合同,对当时的储户毁约,因为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下,如果银行承担的起,至少应该硬着头皮承担当年的高息储蓄,而且话又说回来了,时至今日在24年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这区区22万也不是天文数字了,为什么银行偏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撕毁合同、拒不履行义务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利益与信誉之间那笔帐,银行早就算过,如果在这笔帐上认了,那么接下来还有好多虚假宣传、好多巧取豪夺的案子都要被储户拿来理论的,所以这个口子千万不能开,这个合同银行是千万不能认的!
  其实,也不是只有银行这样巧取豪夺,在过去,银行那是高高在上的金融单位,改制了、搞商业了,市场上一片混乱,民众又没那个专业知识,有多少金融单位趁火打劫、利用虚假宣传骗钱啊,只是惹了乱子,自然有公家出面解决。在我记忆里中国人寿就曾经售卖过一种叫做“为了明天”的保险,承诺7.5%的年息还是复利,当时的宣传单上也是白纸黑字的写明,到了退休年纪,一份年交600多块钱、交20年的保险,到退休的年纪就可以利滚利的累积到数十万,生可以用来养老、死可以留给后人……说的挺好,合同签的无数,可第一次返还生存金的时候,保险公司就要求所有的业务员动员买保险的无知群众把生存金都取出来了,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不用负担那7.5%还得利滚利的年息了!
  即便这样做过手脚,这个“为了明天”也依然是只烫手的山药,因为当初为了抢占市场许以高息疯狂售卖的的这种保险,即便去掉的第一批、代价最高的利滚利,按照当初的合同,这种保险在未来几十年后还是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负担,于是据说在中国人寿上市之前,这种保险已经作为不良资产剥离出去,大概因为还没到“为了明天”大规模爆发的时候,等我们这一代老去的时候,大概就会见证“为了明天”究竟给了我们怎样的明天!
  问题三:巧取豪夺的巨额资产都去了哪里?
  当初金融市场的乱局不过是为了跑马圈地,将小民手中的资金纳入怀中,就是当年流行的“借鸡生蛋”,金融机构要用这笔钱再去生钱,几十年过去了,这些庞大的金融机构究竟赚了多少钱、钱都用到了哪里去,居然跟我们这些当年把好好的“老母鸡”借出去的人再无关联了。
  我们只知道在各个维度的调查中,金融机构的高薪都是别的行业不可比拟的;我们只知道在银行干了几年行长的龚爱爱可以在北京拥有几十套房子;我们只知道在百度输入“银行行长外逃”可以一口气搜到1,700,000个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本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机构的诚信问题应该是个问题吗?可它的确就是个大问题,可现在更大的问题却是金融机构不但大到不能倒了,它还大到不能管了,作为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行业,出了“储户拿着合同都取不到合同约定的金额”这样的大事,居然无人问责,只用一些小小的数字游戏和文字游戏就公然将储户打发回家了,这样的金融机构,你叫我们这些小民还怎能安然入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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