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至金开2号”风险再现(转载)
《诚至金开2号集合信托计划2014年第1季度管理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新北方公司未向受托人支付2014年第1季度的股权维持费约5037.5万元和此前欠付的股权维持费。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北方公司共计向信托专户支付股权维持费3.62亿元,累计欠付股权维持费1.8亿元。据了解,股权维持费是投资者取得信托收益的一部分,一般由融资方与信托公司约定在信托存续期内分期支付,若在信托收益分配日期前不能支付当期股权维持费,将影响该信托计划收益的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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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picc.org/hpi/3676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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